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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要求严格审批征占用林地

1999-02-23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为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荒和乱占林地的通知,近日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切实处理好冻结征占用林地期间特批征占用林地的有关问题,遏制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歪风。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严把关、严格审核,认真执行国务院和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林地,防止以改变地类的方式征占用林地。

各类工程建设确实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材料。按照法律规定,征占用各类土地总面积属于国务院批准权限的仍按过去的规定一次报批。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权限的,只上报林地部分。国家林业局根据国务院意见,依据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审批报告进行审核。

据了解,征占用林地面积在70公顷以下的,国家林业局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直接批复;征占用林地面积在70公顷以上的,国家林业局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再由国家林业局批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复后,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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